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解答>醫療法律援助律師解答>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預繳付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預繳付

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6)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二、醫療事故鑑定如何收費?

日前,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共同制定了《關於核定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規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標準為,首次鑑定費用為每宗2500元,再次鑑定費用為每宗3500元。此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鑑定費由受理鑑定的醫學會在受理時向鑑定申請人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