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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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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嗎?

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嗎?

是的,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購買社保。社會保險專案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個專案(即我們常說的五險),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有責任和義務為員工參加五險一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應當為員工參購買房公積金)。

1、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企業繳納比例為20%,個人繳納8%,合計28%。)

2、醫療保險分為基本醫療保障跟社會醫療保障。醫療保障是指保證職工在患病時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給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適宜的治療技術,它包括基本藥物、基本服務、基本技術和基本費用等內容。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繳納比例為10%,個人繳納2%,合計12%。)

3、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而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及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企業繳納比例為0.5%-2%,個人不需繳納。)

4、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於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援和愛護。(企業繳納比例為0.8%,個人不需繳納。)

5、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企業繳納比例為2%,個人繳納1%,合計3%。)

二、公司繳費基數相關規定

繳費基數上限: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佈。

【注】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如今我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至於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這就要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了,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餘地不大。而要是單位不按照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主要是在轉正之後才開始購買社保的,這些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此時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