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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基金會支付

工傷保險 閱讀(3.24W)
工傷保險基金會支付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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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基金會主要用於哪些支出?

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新工傷醫療補助金、交通費、醫療費和住院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以下內容為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工傷保險基金會主要用於哪些支出,可以下載最新版的《工傷保險條例》來看。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