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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鉛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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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刷廠幹活的職工,長期和鉛金屬接觸,如果沒有好的防護措施,可能患上血鉛職業病。這對於職工的身體是一種危害,應該儘快的治療。經過鑑定,屬於職業病的話,職工還可以得到相關賠償。那麼,血鉛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血鉛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一、血鉛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1、輕度中毒

血鉛≥2.9μmol/L(0.6mg/L、600μg/L)或尿鉛≥0.58μmol/L(0.12mg/L、120μg/L);且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可診斷為輕度中毒:

(1)尿δ-氨基-r-酮戊酸≥61.0μmol/L(8mg/L、8000μg/L)者;

(2)血紅血球遊離原卟啉(EP)≥3.56μmol/L(2mg/L、2000μg/L);

(3)紅血球鋅原卟啉(ZPP)≥2.91μmol/L(13.0μg/gHb);

(4)有腹部隱痛、腹脹、便祕等症狀。

診斷性驅鉛試驗,尿鉛≥3.86μmol/L(0.8mg/L、800μg/L)或4.82μmol/24h(1mg/24h、1000μg/24h)者,可診斷為輕度鉛中毒。

2、中度中毒

在輕度中毒的基礎上,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1)腹絞痛;

(2)貧血;

(3)輕度中毒性周圍神經病。

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1)鉛麻痺;

(2)中毒性腦病。

二、血鉛中毒職業病鑑定要哪些資料?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1、職業史、既往史;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4、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5、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

三、勞動局要多久完成對職業病鑑定申請的稽核?

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後,要對其提供的與鑑定有關的資料進行稽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稽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鑑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參加職業病診斷鑑定的專家,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託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通過審閱鑑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鑑定結論.鑑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註明。

綜上所述,勞動局接到工廠提交的職業病申請後,會進行稽核。確定受理的話,組織醫學方面的專家鑑定。目前血鉛職業病鑑定標準分為三級,分別對應輕度中毒、中度和重度中毒。鑑定小組要嚴格按照標準執行,判斷職工換職業病的嚴重程度。如果是比較輕的,職工可以在醫院進行排鉛治療,基本可以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