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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職工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工傷鑑定 閱讀(2.67W)

2021年職工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對於生產企業職工來說,在工作過程中遭遇安全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的風險還是有的。職工應當在工傷之後一年內提出工傷鑑定申請,勞動局會按照鑑定標準,出具鑑定意見書。目前,我國工傷鑑定分為十級。那麼,2017年職工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

一、職工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1、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6、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7、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8、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申請工傷及職業病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標準分為十級,勞動局會根據受傷職工器官缺損情況、醫療依賴程度及生活自理程度等做出判斷,明確工傷等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分為十級,其中一級工傷最為嚴重。經過鑑定,職工屬於一級工傷的,可以拿到相當於27個月工資的傷殘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