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工傷保險>

單位不繳納工傷保險怎麼辦?

工傷保險 閱讀(2.99W)
單位不繳納工傷保險怎麼辦?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不繳納工傷保險怎麼辦

關於不繳納工傷保險怎麼辦的問題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上工傷保險,對於用人單位是非常不利的,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係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