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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出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企業登出 閱讀(2.09W)

一、企業登出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企業登出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登出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組,並遞交清算報告的,公司的債權債務是需要在清算時就處理的。登出後才涉及債權債務問題是很罕見的,登出後原公司就不存在還有債權債務的問題了。

1、清算公司財產並制訂清算方案

在公司登出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組首先催告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要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

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情況和公司調查清理的結果編制公司資產財務報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在編制好上述財務報告和財務資料之後,公司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對於如何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做出具體的安排。

2、瞭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債務

公司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在公司登出清算期間,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於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儘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

清償公司的債務,若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於所欠債務,並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3、向股東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餘的,在公司登出期間成立的清算組才可以向股東分配剩餘財產。

二、如何處理公司登出後遺漏的債權及債務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19條及20條的相關規定,公司或依法進行清算,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登出登記的;或者公司未經過依法清算即辦理登出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公司債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名義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為保障公司債權人的相關權益,同時避免一些公司利用法律的漏洞,通過公司登出來躲避債務,公司登記機關往往會在企業登出依法提交相應檔案時,一併要求公司股東或第三人提交《承諾書》,對於公司登出後又發現遺漏未處理債務的,要求其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公司登出時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對於公司登出後債務的自身承諾保證,屬於債務保證性質,一種債的加入。債權人可據此要求承諾的公司股東或第三人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正常情況下,企業登出前,會先進行債權債務清算,清算組會對企業資產負債進行核實,並且按照一定順序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如果企業登出的債權債務有遺漏,從實踐來看,債權人可以要求對債務有承諾的股東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或者向新成立的公司發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