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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和交通事故醫療費

工傷認定律師解答 閱讀(2.06W)

交通事故構成工傷,醫療費用是需要責任方進行支付,根據各地區的規定社保單位需要在交通事故賠償完畢之後,根據工傷賠償標準與交通事故賠償對比,補足不足工傷待遇的部分。但是醫療費用不能報銷。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工傷和交通事故醫療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