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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療費走車險還是工傷同等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47W)

交通事故醫療費走車險還是工傷同等責任

一、交通事故醫療費走車險還是工傷同等責任?

交通事故同等責任的只能走車險,因為不屬於工傷。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上下班途中”的規定進行了細化,《規定》第六條明確: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 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強險賠償規定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上下班過程當中的交通事故,選擇車險理賠還是選擇享受相關的工傷待遇,這兩者並不是可以由職工任意選擇的,在等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確定是同等責任的,雙方就只能按照交通事故方面的相關規定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