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傷賠償解答>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公司不肯做工傷認定怎麼辦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5W)

單位沒有為職工申報的話,受工傷的職工或者他的親屬和工會組織在單位拒絕申報的一年之內,都可以向勞動部門直接提出這個工傷申請的認定。需要的資料有:
第一,工傷認定的申請表;
第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的有效的證明,比如說工卡、工作表、入職證明、工作卡等等;
第三,比如說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的診斷病歷或者是鑑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公司不肯做工傷認定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