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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鑑定律師解答 閱讀(1.32W)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律師解析: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準備以下材料: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
2、因工傷殘等級鑑定表。
3、傷病情材料原件,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等。
4、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5、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傷事故傷殘鑑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2、提交相關材料。
3、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4、進行鑑定。
5、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