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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護理費怎麼計算

工傷護理費怎麼計算
律師解析:工傷護理費是按照下列標準來計算的:如果工傷職工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來計算;如果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來計算;如果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則按30%來計算。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