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政策法規>

農村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政策法規 閱讀(2.83W)

(1)前提條件

農村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常住戶口管理規範,分戶的前提條件是:分戶人必須是獨立居住、獨立生活。所謂“獨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獨立房屋(房產),“獨立生活”即經濟獨立、日常生活自理。

(2)總體原則

家庭戶,一般是一個家庭立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

單身獨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

家庭戶的立戶的一般應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家屬關係,二是同居一處;三是共同起夥,一起生活。

一個家庭的成員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應立為一戶,一家分居數處,不在一起生活的,應分別立戶;

受幾個子女供養並輪流在幾個地方居住的,應選定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3)分戶的具體要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有的地方還要求已婚),而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一般不得分戶;

2、另灶起火、生活自主,因而不起夥做飯而在原戶內吃飯的不得分戶;

3、有相對固定的、可以獨自關門上鎖的居住空間,而活動平房、臨時借房、單元套房中分住一間、違章搭建臨時棚房等情況都不得分戶。

4、一戶中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子女結婚後以整戶(配偶為農業戶口的,必須將戶口遷入要求分戶人的戶中)為單位分戶;如戶口裡只有一個子女的不分戶;

5、夫妻離婚不分戶,只變更戶籍資訊中的婚姻狀況;如一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則以整戶為單位分戶;

分戶需要的資料和流程?

(1)所需資料和手續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照片、村組同意分戶證明;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係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警察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2)具體步驟:

1、申請人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到戶口所在村委會蓋章。(基本上地區都要先經過村委會的同意蓋章。);

2、在村委會蓋章之後,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請管片民警籤意見(有時需所長簽字),此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以及房產證或者土地證;

3、等稽核通過之後,請派出所的戶籍辦工作人員給你拉一本分戶之後的新戶口本。

、並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