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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治療期間護理費怎麼計算?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79W)

一、工傷治療期間護理費怎麼計算?

工傷治療期間護理費怎麼計算?

工傷生活護理費計算標準職工工傷生活護理費的支付情況和計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參考《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的有關護理依賴的規定。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有關規定,護理依賴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完全護理依賴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均需護理者。部分護理依賴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一項需要護理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護理費賠償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計算,按月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11條第1款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因此所謂統籌地區,一般指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這一範圍。

其計算公式為:

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有關規定,大部分護理依賴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三項需要護理者。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用賠償金額的計算

護理費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計算,按月支付。

其計算公式為:

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有關規定,部分護理依賴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一項需要護理者。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賠償金額計算

護理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計算,按月支付。

其計算公式為:

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二、《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綜上所述,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部分護理依賴,護理費賠償金額計算,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計算,按月支付,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