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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從安排可以開除嗎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1.27W)

不能單純因為員工不服從安排開除員工。
首先要看這裡安排的工作是否是員工的本職工作,如果是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應當等到員工經調崗或培訓,仍然不勝任工作時方能夠對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
如果安排的不是員工的本職工作,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是無效的。員工可以拒絕,且單位不能因此開除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不服從安排可以開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