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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4.79K)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自實際用工的第2個月起至第12個月主張二倍工資差額;同時也要注意勞動仲裁一年時效的問題,不要讓你權利錯過了仲裁時限而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