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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雙倍發放雙倍工資怎麼算

工資協商合同 閱讀(1.31W)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發放雙倍工資怎麼算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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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麼算

您好,司法實踐中,對於雙倍工資的截止時間,有觀點認為應一直持續到實際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止。對此觀點,筆者則有不同看法。

從第八十二條的文字表述來看,雙倍工資支付期間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根據文義解釋,雙倍工資的起算時間應該是“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雙倍工資的截止時間應該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滿一年”。 即該條規定用人單位最遲應該自實際用工的第二個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最長就要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一直到第十二個月。舉例來說,如果勞動者甲於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工資的起算時間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時間應為2008年12月31日。以上是關於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麼算的回答。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