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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待崗工資有什麼規定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1.96W)
勞動法待崗工資有什麼規定
律師解析:勞動法沒有規定待崗工資,但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相關規定,即非因勞動者的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待崗工資按原工資來發;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但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按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的標準來發;如果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則按相關規定來辦。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