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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疫情上班工資怎麼發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3.06W)

因為疫情延期上班的應該正常發放工資。根據國務院釋出的通知規定,因為疫情導致延期上班的單位應該按照正常工作報酬支付給勞動者。如果延期上班時間較長的,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先享受年休假或者降低薪資後實施
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受疫情防控工作影響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的工作報酬,勞動合同不能解除,到期的應當續延。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對於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未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因為疫情上班工資怎麼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