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惡意剋扣工資責任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2.04W)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拖欠或未足額發放勞動者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惡意剋扣工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