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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事業單位病假規定是怎樣的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2.82W)

(一)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2018事業單位病假規定是怎樣的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法律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二年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已滿二年不滿四年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已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八十;已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九十;已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