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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資規定2021計算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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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工作期間生病在所難免,有時候因為工作壓力過大,或者是因為環境變化過大導致身體出現負荷的狀態,身體狀況很差,沒有辦法正常的工作,所以員工都會向用人單位申請病假。那麼關於病假工資規定計算內容是怎麼樣的?

病假工資規定2021計算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疾病休假工資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二、疾病救濟費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注: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三、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所以根據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公司的做法沒有錯,因為你妹妹的月工資是19000元,已超過上海市平均工資3292元(按08年月平均工資計算),公司可以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要發100%的工資,只能與公司協商,但是仲裁是不會支援的

病假工資規定計算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病假,是民法典中規定的,員工在病假期間是不能夠享受和平時一樣的工資待遇的,一般會進行少部分的扣除,病假如果不嚴重,假期期限也不多,只有幾天時間,如果嚴重的,一般會給予較長時間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