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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內離職怎麼賠償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1.07W)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內離職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員工在勞動合同的固定期限內離職,如果是因公司的過錯而導致的,按照員工在該公司的工作時間,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來賠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賠償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是違法與員工解約的,則給予雙倍的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