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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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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方式:
(1)本人直接申報納稅。
(2)委託他人申報納稅。
(3)郵寄申報。對採取郵寄申報納稅的,以寄出地的郵戳為實際申報日期。

個人所得稅申報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