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合同>其它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糾紛解決預案

其它勞動合同 閱讀(2.2W)
勞動合同糾紛解決預案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解決勞動合同糾紛

解決勞動合同糾紛的方式主要是:
1、協商解決:
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
2、企業調解:
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此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從當事人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未達成協議,則視為調解不成。
當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60至9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另外,當事人不願調解或調解達成協議後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提起訴訟,如果當事人任何一方對裁決不服,則應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