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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但不給交保險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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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但不給交保險違法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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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但不給交保險違法嗎

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無論雙方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有法定義務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即使雙方遇到不繳納社保,該約定也是無效的。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