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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少交社保如何處理

社保糾紛 閱讀(1.14W)

一、以單位違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二、未依法繳納社保導致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三、向社保機構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單位少交社保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