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社保糾紛>

法院判決社保糾紛

社保糾紛 閱讀(6.2K)
法院判決社保糾紛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法院判決

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該在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原則下進行處理。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3、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5、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6、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