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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程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06W)

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程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發生以後,造成交通事故的人也就是肇事司機等需要承擔交通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責任是由交警部門來確定的。那麼大家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程式是怎樣的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程式

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其先後程式如下:

1、違反各行其道規定的;

2、違反讓行規定的;

3、違反交通規則其他規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的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員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的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以下三點: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包括五種,即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全部責任與無責任,還有一種是同等責任,在不同的責任下,當事人需要承擔的賠償比例是不同的。更多這方面的法律知識,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