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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開庭答辯技巧

勞動仲裁 閱讀(2W)

對於未參加過庭審的人來說,第一次參加開庭難免有些緊張,下面稍微講一下勞動仲裁開庭的注意事項和辯論技巧;
1、首先注意以下答辯期的規定。一般,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和證據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辯期,如果對方當庭進行舉證,被申請人對證據內容無法當庭確認的,可以要求答辯期,在庭後詳細核實後再進行答辯;
2、答辯時,應當圍繞對方主張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說明,具體包括申請人據以起訴的事實或理由是否成立;申請人的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足;答辯人對本案是否負有責任或雙方責任的大小等方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勞動仲裁開庭答辯技巧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