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勞動協議怎麼解除?
你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並且你的工資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給你!如果用人單位剋扣你的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直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用人單位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勞動者無過錯的,用人單位提前單方解除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每滿一年給於一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者的法定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勞動者嚴重違法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範本)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怎樣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無論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還是是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雙方都應當提起一個月通知對方,但是因提起解除合同的主體不同,產生的法律後果也略有差異。
日常生活當中,解除勞動合同對於普通勞動者來說可能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因為畢竟一方面礙於情面比較困難的提出勞動合同的解除,另外一方面還需要考慮到自己找下一家工作的影響,但實際上,只要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的話,那麼就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