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沒撫養費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2.38W)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沒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會涉及到一個孩子的撫養費用確定問題。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當然的會對孩子撫養費等問題進行協商確定。但是有的時候有些離婚的夫妻並沒有在協議當中約定撫養費用。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沒撫養費怎麼辦?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沒撫養費怎麼辦?

可以補充協議。不行的話就去法院起訴。 給子女撫養費是父母應盡的法律責任。法院 一般會支援的。

二、一方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現實中,田某可以以女兒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譚某支付撫養費。關於撫養費數額的問題田某既可以按照離婚時雙方約定的300元每月生活費進行主張,也可以根據子女現在實際所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進行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田某要求譚某支付女兒撫養費是合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這種情況是可以進行解決的。其次就是如果說沒有關於撫養費的協議,那麼是可以進行補充協議的。或者說,如果一方不同意的話另一方可以也去法院起訴進行要求撫養費的規定。可能大家對於某個地方還是不太清楚建議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