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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合法嗎?

勞動爭議 閱讀(1.17W)

一、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合法嗎?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合法嗎?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不合法,因為這侵犯了勞動者的報酬權。不合法,侵犯了勞動者勞動報酬權。《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員工工作一天可獲得一天的工資,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當天工資。但公司規定扣3天工資,多扣的兩天工資顯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資,這就涉嫌剋扣工資了。員工工作一天可獲得一天的工資,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當天工資。但公司規定扣3天工資,多扣的兩天工資顯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資,這就涉嫌剋扣工資了。

二、對於勞動者的曠工行為如何處理才符合法律規定呢?

有四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是行政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於有曠工行為的職工,用人單位根據曠工的天數可以規定不同處分層級,比如警告、嚴重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賠償損失。如果因為勞動者曠工使用人單位遭受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其主張損失賠償。比如值班人員不到崗導致單位被盜;

三是扣減績效考核分數。比如單位可以將績效考核分數與績效工資掛鉤,並規定曠工一天,扣減績效考核分數5分。勞動者曠工導致績效考核分數降低,績效工資自然降低。

四是扣減獎金。在法律上,獎金支付屬於企業自主權範疇,用人單位在制定獎金髮放政策時,完全可以規定:曠工一天,免除當月全部獎金。

員工工作一天可獲得一天的工資,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當天工資。但公司規定扣3天工資,多扣的兩天工資顯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資,這就涉嫌剋扣工資了。

在當代的社會,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話,付出了一定的勞動力,相對應的也是需要獲得相關的報酬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必然是享有報酬請求權,如果是屬於曠工一日扣三天工資的話是很理解不合理的,應該是屬於一種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