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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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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約代通知金
合同到期不續約賠償
這個問題需要分情況對待: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還包括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