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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併購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勞動爭議 閱讀(5.54K)

一、公司併購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公司併購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1、陳述與保證。

在合同中,雙方都要就有關事項作出陳述與保證。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開披露相關資料和資訊;

二是承擔責任。

由於這些資料和資訊有些具有保密性質,實踐中,賣方往往要與買方就此達成專門的保密協議。需要披露的事項就賣方來說包括目標公司的組織機構、法律地位、資產負債狀況、合同關係、勞資關係以及保險、環保等重要內容;就買方來說,陳述與保證則相對簡單,主要包括買方的組織機構、權力無衝突及投資意向等。通過上述約定,保護雙方、主要是買方後期調查階段發現對方的陳述與保證和事實有出入時,可以通過調整交易價格、主張賠償或退出交易等方式避免風險。

2、賣方在交割日期前的承諾。

在合同簽訂後到交割前一段時間裡,賣方則應作出承諾,准予買方進入與調查、維持目標公司的正常經營,同時在此期間不得修改章程、分紅、發行股票及與第三方進行併購談判等。賣方如不履行承諾買方同樣有權調整價格、主張賠償或者退出交易。

3、交割的先決條件。

在併購協議中有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實際情況達到了預定的標準、或者一方實質上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雙方就必須在約定的時間進行交割;否則,交易雙方才有權退出交易,即我們常說的合同解除。

可以這樣說,繁瑣的公司併購程式的惟一就是為了交割,即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並沒有完美無缺地履行合同,但只要滿足特定的要求,交割就必須完成。這樣的規定對於交易雙方都有益處,避免了因一方微小的履行瑕疵而被對方作為終止合同的把柄。

4、賠償責任。

對於交易對手的履行瑕疵,並非無可奈何。合同還可以專設條款對受到對方輕微違約而造成的損失通過減扣或提高併購價格等途徑來進行彌補或賠償,對於目標公司的經營、財務狀況等在交割日與簽約日的客觀差異,也可以通過上述途徑來解決。這樣做的好處,不僅使得交割能夠順利進行,達到併購目的,而且使得雙方在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時仍能保持交易的公平,排除了因客觀情況改變以及一方為達到使自己有利的價格隱瞞部分真實情況而嫁禍於另一方的交割風險。

至於非因惡意而疏於披露某些資訊,不加限制的賠償就會隨時置責任人與不確定的失蘅狀態,從而加大其風險。有鑑於此,我們還可以在合同中加入限制賠償條款,即把諸如環保、經營範圍等政策性風險以及善意隱瞞的責任限制在特定的時間或專案內,將併購過程中不可預知的風險降到最小。

二、公司併購有哪些法律風險

1、報表風險

在併購過程中,併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併購價格,其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方面但目標企業有可能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故意隱瞞損失資訊,誇大收益資訊,對很多影響價格的資訊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併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併購後的企業面臨著潛在的風險。

2、評估風險

對於併購,由於涉及到目標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轉移,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3、合同風險

目標公司對於與其有關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嚴,或由於賣方的主觀原因而使買方無法全面瞭解目標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具體情況,這些合同將直接影響到買方在併購中的風險。

4、資產風險

企業併購的標的是資產,而資產所有權歸屬也就成為交易的核心在併購過程中,如果過分依賴報表的帳面資訊,而對資產的數量資產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效卻不作進一步分析,則可能會使得併購後企業存在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5、負債風險

對於併購來說,併購行為完成後,併購後的企業要承擔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由於有負債和未來負債,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加上有些未來之債並沒有反映在公司帳目上,因此,這些債務問題對於併購來說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風險。

6、財務風險

企業併購往往都是通過槓桿收購方式進行,這種併購方式必然使得收購者負債率較高,一旦市場變動導致企業併購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將使企業自身陷入財務危機。

7、訴訟風險

很多請況下,訴訟的結果事先難以預測,如賣方沒有全面披露正在進行或潛在的訴訟以及訴訟物件的個體情況,那麼訴訟的結果很可能就會改變諸如應收帳款等目標公司的資產數額。

公司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肯定會做出一些戰略性的決定,其中就會包括併購其他公司。而此時,雙方就併購達成一致的,那麼需要簽訂一份協議,至於這個公司併購協議的內容,上文做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中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