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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調崗,員工不同意,怎麼辦

勞務派遣 閱讀(1.03W)
公司要求調崗,員工不同意,怎麼辦
律師解析:公司要求調崗,員工不同意可以拒絕調崗。
勞動者調崗屬於變更了工作內容,這需要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內容。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