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求調崗,勞動者如何處理?
1、勞動者若對調整工作崗位不同意,應當和用人單位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不應該用消極怠工的方式進行對抗。
2、雙方協商一致後,變更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在生產結構、經營範圍等情況下,同時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勞動者應當配合。
二、常見調崗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和勞動者經過協商一致後進行的調崗。
2、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而發生的調崗。
3、簽訂勞動合同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大,導致原工作崗位無法履行,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調崗。
2、勞動者因為醫療期滿後,不能夠繼續從事原來的工作的調崗。
3、女職工因孕期、產期、哺乳期進行的調崗。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而發生的調崗。
5、公司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發生的調崗。
6、職業禁忌及健康損害的調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