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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和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包括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 閱讀(2.16W)

薪資和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包括什麼區別?

一、薪資和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包括什麼區別?

工資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並非任何勞務報酬都是工資,例如被邀請做報告所得的報酬就不是工資。

薪酬制度包括五大內容:

1、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只代表薪酬中的一部分,它是指一個人值多少錢。

2、年終獎

年終獎是本著責權利對稱的原則,對在年終超額完成工作任務的部分給予的獎勵。

3、人力資本持股

人力資本持股主要指期權和股權,它強調差別,區別於以社會保障為目的的員工持股,後者還是一種大鍋飯思路。

4、職務消費

職務消費指由職務引發的消費,應計入薪酬制度中;而目前許多國內企業把它計入會計制度,會引出一大串弊病。

5、福利補貼

對人力資本的福利補貼,通常表現是為特殊人才購買種類齊全的各種保險。

二、工資內容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釋出)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在雙方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雙方也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在勞動合同中會寫明工作的具體期限以及薪資等水平,如果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沒有履行勞動合同的要求時,勞動者也是可以憑藉勞動合同來索要相應的賠償,必要時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