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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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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嗎?

一、合同到期不續簽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嗎?

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合同到期不續簽不需要提前通知 。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沒有規定必須向單位提交一份辭職報告。你應該是你公司的內部規定。如果是你在工作期限合法應得的勞動報酬和公司規定應給予的獎勵,那麼你合同期滿後,公司應當給予,如果不給你,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後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期滿,通俗地說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了,沒有續簽的情況。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勞動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時結束雙方的勞動關係是雙方意志的體現,是符合雙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當事人後來意思發生變化,反悔了,也不能改變當時的約定,這是合同存在的基礎。既然是雙方約定到期終止,雙方都依法履行了勞動合同的內容,所以遵循勞動合同的約定也是不設立經濟補償的最根本原因。

此外,雙方約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日期,說明雙方都知道什麼時候該合同會終止,所以這件事是可以預料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根據該情況為勞動合同終止後的自己做好準備工作,所以也就談不上損失問題,即使有損失,也是損失方自己疏忽,沒有做好準備的關係,損失由自己承擔。

所以從法律上說,合同期滿不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當然,為了雙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勞動者的各項權益都會受到勞動法的保護,雙方也需要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也需要將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期限進行規定,當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進行續簽,是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員工不進行續簽,則可以自動辦理離職手續,無需繳納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