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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職職工病故待遇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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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職職工病故待遇是怎麼樣的?

一、在職職工因病死亡待遇是怎樣的

職工及退休人員死亡後,生前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的,發給一次性救濟金,其標準為死者生前7個月本人工資或納入統籌專案內的基本養老金。

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供養的直系親屬,可根據其生活困難情況,酌情給予定期或不定期的生活補助。生活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補助標準以供養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城鎮的每人每月發給50%;農村的每人每月發給40%,供養直系親屬為孤寡老人或孤兒的,增加10個百分點。

死者配偶如有固定收入(包括個人開業)的,其收入總額扣除本人必需的生活費和本人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費(均按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後,所餘部分應作為死者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費,不足的再按前款規定的標準補足。

發給的生活困難補助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本人工資或納入統籌專案內的基本養老金。生活困難補助金髮至供養直系親屬失去供養條件為止。

在職職工因病死亡後,還可享受哪些待遇,怎樣辦理

1、喪葬補助費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準發給。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準發給。

2、一次性撫卹金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20個月的標準發給;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為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準。

3、遺屬生活補助費

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準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4、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範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

二、哪些人受到退休年齡最新規定的影響?

1、小於等於50歲的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後出生的女性);

2、小於等於55歲女性幹部和男性工人(1967年以及以後出生的人);

3、小於等於60歲的男性幹部(1962年以及以後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遲退休方案影響較大的是70後和80後,根據人社部方案將實行“漸進式”延遲退休:每年延長几個月退休年齡,知道經過相當長時間達到新擬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企業在職,也就是還是屬於企業員工,因為工作原因死亡的,可以認為是工傷,但是也存在因為自身原因死亡的,但是同樣可以享受一定的補助,包括一次性的撫卹金,還有生活補助費等等,這些費用,一般都是由企業來承擔的,如果是工傷,可以部分由保險公司承擔。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