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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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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嗎?

雖然一直都在說延遲退休,但到目前為止我國尚未出臺相應的政策規定,因而延遲退休其實還沒有完全落地。根據之前法律中的規定,還是要求男職工達到60週歲,女職工達到了50週歲,才能申請退休。那麼此時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嗎

達到退休年齡,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休的年齡是多大

根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這個時候並不需要雙方實際來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會自動終止,而自此之後退休職工也不再具有合格的勞動者地位。不過單位可以將其返聘,但此時雙方建立的就應該屬於勞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