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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裡規定違約金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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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裡規定違約金合法嗎?

勞動合同裡規定違約金合法嗎?

勞動合同裡規定違約金是合法的。違約金是指合同中約定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向對方交納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第二、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期中與勞動者約定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只有在規定約定服務期和特定的條件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能約定違約金的情形是什麼?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從此規定看,假如沒有培訓費就不能約定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約定離職後竟業限制條款,為保證這些約定能夠執行可以約定違約金。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基本上不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基本上都是無效的,勞動者不必為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或者違約條款擔心。

我國對於支付違約金的行為是有嚴格的規定的,簽署的勞動合同中需要針對可能出現的違約行為和處理方式給出明確的解決方案,如果當事人不能按照相關的要求執行的,或者有違反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的,就需要支付相應金額的違約金,拒不執行的對方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