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原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社保局沒有備案怎樣辦

勞動合同 閱讀(2.98W)

原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社保局沒有備案的,不影響當事人入職新的工作或者繳納社保,如果想要證明已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予以證明。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查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社保局沒有備案怎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