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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籤勞動合同有哪些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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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不籤勞動合同有哪些賠償金?

企業不籤勞動合同有哪些賠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嗎?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到期後可以立即走人。

2、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

3、這是用人單位自己在勞動合同的管理上沒有到位,用人單位自己有責任提前徵詢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現在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已經不屬於該單位的人,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違法,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維權。

三、公司不籤勞動合同違法嗎?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法律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時間長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入職第二個月至第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且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企業不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勞動者工資的兩倍支付。而簽到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員工可以直接走人,屬於終止勞動合同,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若是在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離職。若是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