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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認購名額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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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認購名額轉讓合同

福利房認購名額轉讓合同

福利房認購名額轉讓合同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郵 箱: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郵 箱: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正的基礎上誠信協商,就轉讓 內部職工福利房認購名額事宜達成合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買賣標的情況

甲方自願將 內部職工福利房認購名額轉讓給乙方,福利房坐落在 。福利房目前為毛坯狀態,認購名額(房號)為: 。

第二條、對認購名額及福利房現狀的宣告

1、甲方應在簽約前向乙方出示自己身為 內部職工的身份憑證(諸如勞動合同等勞動關係證明)、獲得福利分房的憑證、福利房分配政策、福利房分房(買賣)合同、收款收據等資料。賣方保證擁有內部職工身份、合法持有待轉讓的福利房認購名額及憑證。

2、甲方保證自己是 內部職工、合法擁有待轉讓的福利房認購名額及憑證,保證乙方能夠按照內部職工認購條件購買認購福利房。

第三條、認購名額轉讓款、福利房購置款及付款方式

1、雙方商定內部職工福利房認購名額轉讓價為 (¥ )。該轉讓款應在簽約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甲方。

2、按照甲方單位福利房分配政策規定,福利房的購置款為 

(¥ ),購置款應以甲方名義繳納給甲方所在單位。

甲方單位通知繳納福利房購置款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繳納款項金額、時間、地點,併為乙方出具《代繳購置款授權委託書》交由乙方前往繳納購置款、領取收款收據及相關資料。若政策規定或者甲方單位特殊要求甲方到場的,甲方應予配合,簽字並領取相關收據、資料等。

3、甲方單位通知選房時,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甲方應當先行徵求乙方的意見,隨後將選房相關序號、憑證交付給乙方。

4、甲方收取福利房認購名額轉讓款後應出具收條。收條格式如下:

收 條

茲甲方姓名收到乙方姓名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 福利房(房號: )福利房轉讓款 (¥ )元。

收款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條、交付與更名及辦證

1、甲方應在簽約之日起 日內交付或者甲方單位通知領取福利房鑰匙之日起 日內,將福利房鑰匙交付給乙方;隨同交付的還包含甲方內部職工的身份憑證影印件、獲得福利分房的憑證元件、福利房分配政策影印件、福利房分房(買賣)合同原件、收款收據原件等資料與憑證。

2、甲方應在條件成就允許更名、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簡稱辦證)時無條件協助乙方提交更名、辦證資料,簽署、領取相關法律文書與資料,配合買方更名或者辦證。

3、房屋交付日後產生的物業費、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網路費以及可能的稅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裝修該房屋產生的裝修費以及裝修過程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買賣雙方應當誠信履約,無論合同約定是否清晰明確應以有利合同目的落實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補充或者變更合同非主要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的同意。未徵得對方的同意之前,不得擅自變動合同約定條款,否則構成違約。

2、若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但是合同可以繼續履行或者合同目的能夠實現的,守約方應書面通知違約方改正,同時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 )元違約金;逾期未能改正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轉讓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同時要求賠償解決爭議的成本(包括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

3、因甲方一房二賣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轉讓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同時要求賠償解決爭議的成本(包括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起訴至人民法院的,雙方共同約定由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其他約定

1、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摁指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