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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應先進行勞動仲裁,時效是一年,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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