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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補償金拖延發放可以嗎

勞動合同 閱讀(1.16W)

一、裁員補償金拖延發放可以嗎

裁員補償金拖延發放可以嗎

1、裁員補償金拖延發放是可以的,裁員或者其他離職時涉及經濟補償金一般會簽訂協議。但是為了操作簡單,協議上雙方可以約定發放時間和發放方式,一般情況下單位在集體發放工資的當日發放。對於延期發放的情形,首先要單位確定支付時間,不明確支付時間的話,不建議同意簽署檔案。

2、若是沒有約定單位就延期發放的,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索賠。

二、職員被裁員補償金拖延不發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職工離職的經濟補償金一直不發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職員若是在單位裁員時,並沒有獲得補償金,並且在約定的時間屆滿之後,單位也依舊沒有下發補償金的,此時就可以採取提出仲裁,或者是起訴的方式來維權了。對於任何的民事主體,若是遇到勞動糾紛時,都是可以選擇勞動仲裁等方式來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