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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辭退員工賠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8.68K)

一、非法辭退員工賠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非法辭退員工賠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依據《勞動合同法》我國的規定,用人單位非法辭退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的標準是以辭退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並可支付賠償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單位違約在先、導致勞動者被迫辭職的,用人單位不僅不可免除給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同時還負有相應賠償義務。

二、公司非法辭退的情況有哪些?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綜上所述,公司將員工非法辭退,會給員工利益造成侵害,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違反法律規定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雙倍經濟補償金,也就是用員工的平均月工資乘以入職年限乘以兩倍。作為員工一旦被辭退,注意收集證據,公司不賠償的可以及時去申請仲裁或者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