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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不加班辭退怎麼辦?

勞動關係 閱讀(8.59K)

一、試用期不加班辭退怎麼辦?

試用期不加班辭退怎麼辦?

1、試用期內不加放被開除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試用期內勞動者、用人單位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不得約定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試用期內勞動者的工資等待遇可以與正式職工有所差異,但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勞動條件和勞動標準之下使用被試用者。

試用期滿,被試用者即成為正式職工。試用期一般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的勞動者。在原固定工轉制過程中,用人單位與原固定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不再約定試用期。對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我國勞動法作了限制性規定:

1、勞動合同的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

2、勞動合同的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

3、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4、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綜合上面所說的,試用期也是屬於還沒有成為正式的員工,但如果用人單位以不加班為理由而進行辭退的話,那麼勞動者完全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障自己的利益,從而還可以申請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這樣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