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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理由怎樣說最好

勞動關係 閱讀(5.76K)
辭職理由怎樣說最好
律師解析:辭職理由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最重要的是:
應聘者要使招聘單位相信,應聘者在過往的單位的離職原因在此家招聘單位裡不存在。
2、避免把離職原因說得太詳細、太具體。
3、不能摻雜主觀的負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際關係複雜、管理太混亂、公司不重視人才、公司排斥我們某某的員工等。
4、不能躲閃、迴避,如想換換環境、個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負面的人格特徵,如不誠實、懶惰、缺乏責任感、不隨和等。
6、儘量使解釋的理由為應聘者個人形象添彩。
推薦:
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為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為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1、離職原因可以在確保真實客觀的基礎上,採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
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誤解的,儘量委婉地表達。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離職因素儘可直說無妨,比如專業不對口、生病、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公司結構的變化帶來的影響等。
3、儘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體原因、讀書進修、家庭問題等僱主不好意思阻撓的原因。
4、您可以選擇諸如此類的理由,如像大鍋飯阻礙了發揮、上班路途太長等人們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儘可以如實道來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